作者:黎荔科學家告訴我們 之前的自己的碎片
作者:黎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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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學家告訴我們 , 肉體老去的模樣大概是這樣的:昔日光滑的粉紅皮膚開始褪色、生斑并粗糙起來 , 肌肉變得酥軟 , 筋骨逐漸鈣化 , 如果再老一點點 , 就會成為稻香村的糕點 , 或者是被春風侵蝕的冰山 , 稍稍一碰就有掉渣的風險 。
深知這具皮囊很容易在歲月的刮毀下 , 搖搖欲墜 , 逐漸坍塌 , 我們用盡了各種方法來保養維護 , “肉體是每個人的神殿 , 不管里面供奉著的是什么 , 都應該好好保持它的強韌、美麗和清潔 。 ”每次我們淋浴時 , 用香皂沐浴露清潔人體最大的器官——皮膚 , 小心翼翼擦遍每一個角落 , 但 , 這樣愛惜 , 也挽救不了它最終悲劇的命運 , 五十年后 , 它將打摺衰老丑化 , 一百年后 , 它將化為烏有 , 塵歸于塵 , 土歸于土 。
不過 , 事實上 , 根本不必等到百年之后 , 我們已經每時每刻在“塵歸于塵 , 土歸于土” 。
【作者:黎荔科學家告訴我們 之前的自己的碎片】因為 , 皮膚由內外兩層扁平細胞組成 , 內層叫真皮 , 外層叫表皮 。 表皮的最外面 , 稱為角質層 , 完全由死細胞組成 。 近來讀比爾·布萊森的《人體簡史》這本有趣又有料的科普書 , 在談到皮膚的角質層時 , 他這樣寫:“想到讓你變得這么可愛的所有東西其實都是些死物 , 不免有些驚悚 。 在身體與空氣相遇之處的我們 , 不過都是尸體 。 外皮細胞每個月更換一次 。 我們大手大腳、漫不經心地揮霍著皮膚:每分鐘脫落大約25 , 000個外皮細胞 , 每小時就有100萬個以上 。 用手指順著滿是灰塵的書架一抹 , 基本上就等于從之前的自己的碎片里清理出一條路來 。 ”
布萊森簡直寫得不能更形象了!我好像突然明白了 , 在午后的陽光下 , 默默凝視窗前的浮塵飛舞 , 那根本不是窗外飄進來的外物 , 而是我自身某一部分的脫落、崩解 , 是布萊森所說的“之前的自己的碎片”!我們身上的皮屑 , 以又薄又干的鱗片形式 , 從表皮的角質層不斷的剝落 , 又不痛又不癢 , 無知又無覺 。 居室的陰暗角落、地毯、床墊、枕頭、沙發、空調、涼席、窗簾 , 到處都是我們脫落的皮屑 。 據說我們每周蛻落的皮屑大約28克 , 相當于一包薯片重量 , 但卻可以養活床上的300萬只螨蟲!在肉眼看不到的小生物螨蟲眼里 , 我們人類新陳代謝的結果——皮屑 , 如同一場又一場驚心動魄的彌天大雪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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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讀英國作家喬納森·斯威夫特的長篇小說《格列佛游記》 , 書中寫格列佛船長出海 , 不幸遇上風暴 , 船被刮到了一座島上 。 格列佛被一位高達20米的農民捉住 。 格列佛在大人國如同一只鼴鼠般大小 , 他像寵物一樣被飼養 , 像猴子一樣表演 , 供人取樂 。 三年后 , 格列佛才僥幸逃脫 , 海上獲救 。 格列佛說 , 大人國最美麗的少女們 , 也引不起他的興趣 , 因為她們身上的斑點被放大了 , 自己的眼睛像顯微鏡一樣;而且她們身上的氣味太熏人 , 因為自己小小的鼻子對氣味已經足夠敏感 , 誰讓她們是巨人呢 , 氣味也自然而然加倍了 。 這個故事 , 讓我聯想到人類與螨蟲 。 我們以為不過微塵的東西 , 對螨蟲來說卻極其巨大 。 無論我們的文化與藝術怎么歌頌 , 人體的膚色如何鮮嫩、滋潤、透明、富有光澤和生命的氣息 , 但蠶食著人類皮屑的螨蟲 , 對我們的皮膚代謝物才最有發言權 。 對于小小的螨蟲來說 , 它們最清楚人類生命每時每刻脫落與崩解的過程 。 如果螨蟲中間產生了一位敏感的詩人 , 也許蟲子詩人會這樣寫道:“在悄無聲息之中 , 它們堅持不懈地化為塵土 。 多么可憐啊!易朽的人類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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