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|“房子租出去,不如送給我媽”,男友的貪心,讓我讀懂了婚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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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常聽到有些人說男人婚前婚后判若兩人 , 從而認為男人戀愛時一直在偽裝 。 這種情況雖然存在 , 但不盡然 , 有的人戀愛時確實真心實意 , 只不過 , 兩個人對愛情的理解一致 , 不等于對婚姻的理解也一致 。
有位朋友回顧上一段感情時 , 就提到過這方面的問題:她和前任在戀愛過程中情投意合 , 但是談婚論嫁的時候 , 男人一句“房子租出去 , 不如送給我媽” , 破壞了他在她心目中的好印象 , 最終兩人以分手告終 。
最初她也認為男人以前一直在偽裝 , 其實一直很貪心 , 在愛情中鋪墊感情就是為了算計她的房子 。 不過 , 回頭去看戀愛時的種種細節 , 她說她實在找不出男人偽裝的痕跡:“我又不傻 , 他在戀愛時是否真心對我 , 我分得清 。 ”
如此一來 , 真相就只有一個:只關乎感情的愛情 , 不管彼此對“現實”的認知是否一致 , 都不影響愛情的質量 。 當愛情朝著婚姻過渡的時候 , 兩個人共同面對現實的時候 , 就需要考量彼此對現實的認知是否一致 , 一致了就可以繼續 , 反之則無法繼續 。
她說她明白這個道理之后 , 讀懂了婚姻:“以后我若是為了結婚而戀愛的話 , 不會只談情說愛 , 還要提前考量彼此對婚姻的理解是否一致 , 這樣就不會讓愛情半路夭折了 。 ”
但凡用心愛過 , 經歷過真戀愛的人 , 不管成敗與否 , 都能像上面那位朋友一樣 , 讓自己的思想境界有所提升 。 而沒有用心愛過 , 或者沒有經歷過真戀愛的人 , 思想境界則不會有什么提升 。
這種問題 , 讓我想起了周國平在《可持續的快樂》一文中說的話:“如果一個年輕女性來問我 , 青春不能錯過什么 , 要我舉出十件必須要做的事 , 我大致會這樣列舉……”他列舉的第一件事就是“戀愛” , 我們順帶把十件事挨個講解一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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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至少戀愛一次 , 最多兩次 。
關于戀愛 , 有這樣一種說法:“人這一生最好經歷三次戀愛 , 一次是你愛的人不愛你 , 一次是愛你的人你不愛 , 一次是情投意合一直愛下去 。 ”
這種說法雖然聽起來很不錯 , 但如果按照這種說法刻意為之 , 就失去了意義 。 再者說 , 感情這種東西不是你想怎樣就可以怎樣 , 最開始的時候基本都是在懵懂中摸著石頭過河 。
周國平所說的“至少一次 , 最多兩次” , 在我看來 , 重點在于自身情感的全情投入和參與 , 只有這樣 , 愛情帶給你的酸甜苦辣才能進駐到你的內心 , 你才能感受到愛的喜悅以及不愛的苦澀 。
【婚姻|“房子租出去,不如送給我媽”,男友的貪心,讓我讀懂了婚姻】如果一次戀愛都沒談過 , 從沒有全情投入過任何一段感情 , 你所理解的有關愛情的酸甜苦辣就只是一種概念或理論 , 算不上真情實感 。 青春里少了這種真情實感 , 無形中也會影響你和周圍人接觸的情感狀態 。
或許有人會說 , 把第一次戀愛留到中年也是一樣 , 事實上根本不一樣 , 因為中老年時期的戀愛 , 少了青春期的那種新鮮感和激情 。
周國平說“至多兩次 , 超過兩次就有贗品之嫌” , 意思是:在愛情中全情投入一次或兩次之后 , 基本上就明白兩性情感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。 不是說兩次之后就不能戀愛了 , 而是兩次之后再戀愛 , 就必須要重視質量問題了 , 必須要從長遠考慮了 , 必須把之前總結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運用到感情中去了 , 也就是“寧缺毋濫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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